親愛的同學你好:
你的問題已收到,仔細研究后,幫您解答如下。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3.董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三類特殊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投資者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5.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18個月內不得轉讓;
6.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發行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發行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③發行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于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7.借殼上市的特殊規定。
①上市公司原控股股東、原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人,以及在交易過程中從該等主體直接或間接受讓該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對象應當公開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個月內不轉讓其在該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②除收購人及其關聯人以外的特定對象應當公開承諾,其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24個月內不得轉讓。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為你的努力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