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
你好!你的問題已收到,仔細研究后,幫助你解答如下。
1、存量留抵稅額可退稅款 = 存量留抵稅額 × 進項構成比例 ×100%
其中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 年 3 月 31 日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相比,取孰低。
甲軟件企業2019年3月31日期末增值稅留抵稅額為18萬元,2022年7月申請期末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當期期末增值稅留抵稅額為26萬元。18萬元與26萬元取低為18萬元。
其中進項構成比例的計算中【未納入分子的有農產品的計算抵扣和國內旅客運輸】。計算比例是為了計算可以退的留抵稅額,屬于農產品計算扣除的那部分稅并沒有實際繳納,所以不能退;國內旅客運輸是沒有納入征管平臺系統,不好統計,屬于技術問題。
根據公式計算,進項構成比例=(310+1.2)÷317.3×100%=98.08% ,所以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18×98.08%×100%=17.65(萬元)。
2、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 2019 年 3 月 31 日相比新增加的部分,即增量留抵稅額=26-18=8(萬元),增量留抵稅額可退稅款 = 增量留抵稅額 × 進項構成比例 ×100%=8×98.08%×100%=7.85(萬元)。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為努力的你點贊!
鄔鄔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