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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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應載明(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等基本情況;(2)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3)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4)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6)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執法部門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查封、扣押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據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名稱、數量等;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五)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凍結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凍結的理由、依據和期限;三)凍結的賬號和數額;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五)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一)履行義務的期限;二)履行義務的方式;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三)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
四)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五)行政機關的名稱、印章和日期。
代履行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據、方式和時間、標的、費用預算以及代履行人;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祝一考而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