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最新考試政策,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成績僅在考試當年有效。考生需在2025年內同時通過《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科,單科合格成績無法保留至下一年度。若未能在同一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次年需重新報考并參加兩科考試。
合格標準與成績管理規則
初級會計考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需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成績,成績公布后若對分數存疑,可向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申請復核。復核范圍僅限于試卷分數統計和登分情況,不涉及評分標準調整。
特殊情況的處理建議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健康問題)導致缺考,考生可關注省級財政部門發布的延期考試政策。但需注意,缺考科目仍需在次年重新報考,已通過科目的成績仍按年度失效規則處理。建議考生提前規劃備考時間,確保兩科復習進度均衡。
取證流程與職業發展
通過考試的考生需及時完成考后資格審核,部分地區實行后審制度。審核通過后,證書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申領。取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是報考中級會計考試的重要基礎,建議考生在取證后持續關注繼續教育要求,為職業晉升做好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