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中,其他收益和營業外收入的區分是高頻考點。兩者的核心差異在于是否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相關:其他收益核算與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為收入的政府補助等;營業外收入則核算非日常活動的利得,如盤盈利得、捐贈所得。

科目核算范圍對比
其他收益主要包含三類業務: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如研發補貼)、即征即退增值稅款、個稅手續費返還。營業外收入則涵蓋五類情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現金盤盈)、捐贈利得、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例如企業收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若采用凈額法核算,應借記遞延收益貸記其他收益;若現金盤盈無法查明原因,則需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貸記營業外收入。
典型業務會計分錄
1. 政府補助處理:收到與收益相關的補助款時,總額法下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遞延收益;分期確認時借記遞延收益貸記其他收益。2. 現金盤盈處理:盤點發現現金溢余時,借記庫存現金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經批準后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貸記營業外收入。3. 債務重組利得:重組利得超過損失部分應計入營業外收入,借記應付賬款貸記銀行存款/營業外收入。
易混淆考點解析
考生需特別注意固定資產處置凈收益不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是通過資產處置損益科目核算。對于即征即退增值稅款,應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收益,而非營業外收入。備考時可運用"日常相關用其他,突發偶然走營業"的口訣輔助記憶,同時建議通過斯爾教育《會計》考點精講課程中的專題訓練強化實務操作能力。
掌握兩類科目的核算邏輯需要結合利潤表結構理解,建議考生建立業務類型-會計科目雙向對照表,重點關注近三年考試中政府補助與資產處置相關真題,通過模擬實訓提升分錄編制準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