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縣財政局,各有關單位(人員):
根據《海南省財政廳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關于印發〈海南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價條件〉的通知》(瓊財會〔2023〕853號,以下簡稱《評價條件》)、《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聘工作的通知》(瓊人才局通〔2023〕5號)有關精神,結合我省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考評工作實際情況,現將我省2025年度高級會計師、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025年度高級會計師、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為在我省企業、事業單位、法定機構、社會組織、個體經濟組織等從事會計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包括會計、審計、財務管理、資產評估等實務工作者、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以上工作的單位負責人,不含公務員、參公人員和離退休人員)。
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中經批準離崗創業、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3年內可在原單位、兼職單位或創辦企業按規定正常申報評審,其創業或兼職期間的會計專業技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申報人員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員應完成2021年—2025年會計人員或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其中202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需在我省完成或符合全部學分抵減要求。
(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統一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2)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明并具有海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資格。
(3)具有境外會計師資格[指持有特許公認會計師(ACCA)、美國注冊會計師(AICP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CPACanada)、澳洲注冊會計師(CPAAustralia)、香港注冊會計師(HKICPA)等資格證書],已認定為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
2.符合《評價條件》第二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三章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評審條件。
取得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已轉崗從事會計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滿足基本條件的,可申報轉評高級會計師職稱。
(二)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條件
申報人員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高級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且符合《評價條件》第二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和第四章規定的正高級會計師評審條件。
中央駐瓊單位或外省駐瓊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如需在我省參加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或認定的,需經其具有同層級職稱評審權的人事部門出具委托函,經同意后方可參加我省相應層級會計人員職稱評審或認定。
申報人不得跨專業、跨系列多頭報送評審申報材料。
詳細內容請查看官方原文: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受理2025年度會計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材料等有關事項的通知_公示公告_海南省財政廳 (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