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需滿足學歷資歷、專業能力、工作業績和學術成果四維標準。申報人員需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并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其任職年限計算至申報年度前一年的12月31日。
學歷與聘任年限要求
具備博士學位者聘任會計師職務滿2年,碩士學位或本科雙學歷者聘任滿5年,大學專科學歷者聘任需滿10年。公務員轉崗人員需在企事業單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且累計年限符合相應學歷層級要求。
繼續教育完成標準
需提供2021-2025年度繼續教育證明,包含公需科目與專業科目。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或福建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平臺生成的記錄方為有效,未達標者將影響評審資格。
工作業績申報要點
主持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實施降本增效方案、撰寫管理會計案例報告等成果均可作為核心業績材料。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項目證明文件,突出個人在財務管理中的主導作用。
學術成果規范指引
要求在省級以上期刊獨立發表至少1篇1500字以上的專業論文,內容需涉及會計實務創新或政策研究。論文發表時間不得早于取得會計師職稱之日,查重率需低于15%。
申報材料需通過福建省會計職稱評審系統提交電子文檔,同步郵寄紙質材料至省財政廳會計處。2025年度評審結果預計于當年10月公示,通過者可在線下載電子版任職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