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高級會計師考試后,持證人員需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學分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科目學分占比不低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這一要求依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制定,旨在保障會計從業者知識體系與行業發展同步。未完成繼續教育可能影響職稱評審、崗位晉升等職業發展環節,部分地區如深圳明確要求通過官方平臺報備學習記錄。

學分構成與學習形式
繼續教育內容分為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涵蓋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通識內容,專業科目聚焦企業會計準則、管理會計應用等實務領域。學習形式支持線上遠程課程、線下培訓及學術成果抵扣學分,例如發表專業論文可折算30學分,參與行業標準修訂可折算60學分。2025年度江西省明確要求繼續教育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將關閉學習通道。
地區政策執行差異
各省市對繼續教育的實施細則存在差異。深圳市要求申報職稱評審時需通過“深圳財政”微信公眾號完成學分報備,外省完成的學習需提交證明材料;黑龍江省規定公需科目必須通過指定平臺學習,專業科目可選擇省級備案課程。建議持證人員定期登錄屬地財政部門官網查詢最新政策,避免因信息滯后導致學分失效。
未完成教育的后果
繼續教育情況已納入會計人員信用管理體系。部分地區將學分完成率作為會計領軍人才選拔的核心指標,事業單位在崗位競聘時亦會參考近五年學習記錄。2025年深圳市職稱評審通知明確要求,繼續教育未達標者不得參與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持證人員可通過斯爾教育等合規平臺獲取結構化課程,系統化完成年度學習目標。
會計行業知識更新周期已縮短至18個月,持續教育成為職業發展的剛性需求。建議持證人員建立年度學習計劃,優先選擇與實務工作契合度高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