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計師職稱的獲取需經歷考試與評審雙重考核機制,兩者為遞進關系且缺一不可。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制度規定,考生必須首先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后方具備申報評審的資格。考試采用開卷筆試形式,重點考察復雜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戰略決策支持等實務能力,考試大綱每年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統一發布。
考試與評審的銜接機制
考試合格證是評審申報的必要前置條件,該證書自發放之日起三年內有效。2026年度考試預計于5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需關注各省財政廳公告。建議考生在通過考試后立即啟動評審材料準備工作,尤其要注意工作業績的量化呈現和學術成果的深度挖掘。

評審材料的核心構成要素
1. 專業能力證明文件:包含中級會計師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成績單、近五年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2. 工作業績報告:需詳細描述主持的重大財務項目、內控體系建設成果、成本管控創新方案等
3. 學術研究成果:要求提交2-3篇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其中至少1篇發表于核心期刊
4. 單位推薦材料:包括任職文件、年度考核表、重大項目任命書等原件
特殊情形處理原則
破格申報者需提供省級以上會計領軍人才證書或省部級會計科研成果獎項。具有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的申報人,可申請免試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邊遠地區申報人員的工作年限要求可適當放寬,但需提供當地社保繳納證明。
評審材料提交截止時間通常為每年8月31日,具體以各地會計管理部門通知為準。建議提前三個月開始整理申報材料,重點突出戰略財務規劃、風險管控創新等現代會計管理能力。斯爾教育推出的評審材料精修服務,可為考生提供專業化的文檔優化和答辯模擬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