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采用“考評結合”制度,申報人必須先參加并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方可申請評審。這一規定適用于2025年及后續年度的申報流程。

高級會計師考試與評審的銜接關系
全國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是評審的前置環節,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三年(以成績公布時間為準)。申報人需在成績有效期內提交評審材料,逾期則需重新參加考試。考試內容以案例分析為主,重點考察實務操作能力及政策應用水平,開卷形式對知識整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評審申報的學歷與資歷要求
通過考試后需滿足相應學歷及從業年限:博士學位需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業滿2年;碩士或第二學士學位需滿5年;大學專科學歷需滿10年。破格申報需符合特定條件,如主持重大財務項目或獲得省級以上專業獎項。
評審材料準備要點
申報材料包括考試合格證明、繼續教育證明(近五年累計90學分)、工作業績報告(需量化成果)及三篇專業論文(需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業績報告應突出財務管理創新、風險控制等實務貢獻,建議采用數據對比形式展示成果。
繼續教育與答辯注意事項
2025年起繼續教育實行線上備案制,可通過“廣東省會計管理服務平臺”完成學時登記。評審答辯環節重點考察專業素養,建議提前模擬常見問題應答,著重闡述代表性業績項目的決策邏輯和實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