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職〔2025〕4號)和《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職〔2025〕4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5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2025年我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按照《江蘇省會計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21〕74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執行。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和取得考試成績合格單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二、申報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會計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會計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總部在我市的會計專業技術人才。
(二)央企在寧三級以下子公司(非國有控股)和外省市民營企業在寧子公司,在南京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申報人員在寧繳納社保,其專業技術人員可直接在我市申報職稱;其他中央、外省市及部隊駐寧單位人員,如需在我市申報職稱,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市人社局核準同意后,由市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受理。
(三)在寧省屬企事業單位(含下屬單位)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均應報送至省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委會。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受到黨紀、政紀、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更多詳情內容請查看官方原文:關于做好2025年度南京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nan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