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計師必須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需自次年起每年參加不少于90學分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科目學分占比需達到總學分的約70%。該要求旨在確保專業人員持續更新會計準則、稅收法規等核心知識體系。

繼續教育學分獲取途徑
專業科目可通過三類方式完成:參與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類會議(每日折算10學分)、參加國家會計學院專題培訓(每課時折算1學分)、發表專業論文(獨立作者每篇30學分)。公需科目需學習職業道德、信息化技術等通識課程,推薦通過省級人社部門認證的在線平臺完成。
年度考核時間節點
1. 學分申報截止日期為次年6月30日
2. 補學通道開放至第三年12月31日
3. 跨省工作需在調轉檔案后60日內辦理學分轉移
特別提醒:2025年起實施繼續教育電子檔案全國聯網,未達標人員將同步公示至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未達標的職業影響
連續兩年未達標者將面臨三項限制:禁止參與高級職稱評審、取消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格、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2024年行業數據顯示,約15%的高級會計師因繼續教育問題延遲職稱晉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