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6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中,濫用股東權利及法人人格否認是《經濟法》科目的重要考點,涉及股東不當行為導致公司獨立人格被例外否認,股東需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一概念源于公司法,旨在保護債權人利益,防止股東利用公司形式逃避義務。2026年考試定于9月5日至6日舉行,考生需重點掌握其法律依據和實務應用,避免在案例分析題中失分。理解濫用股東權利的核心在于識別股東行為是否損害公司獨立性,而法人人格否認僅在特定條件下適用,非永久性否定公司資格。備考時,應結合新大綱和真題練習,強化對這一高頻考點的深度認知。

濫用股東權利主要表現為三種常見情形,需通過案例學習具體識別。人格混同是根本的表現,指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無法區分,例如股東無償使用公司資金不作財務記載,或公司賬簿與股東賬簿混合導致資產界限模糊。過度支配與控制涉及股東過度干預公司經營決策,損害公司獨立意思,如股東指令公司為關聯方無償提供資金。資本顯著不足指公司初始資本或運營資本不足以承擔商業風險,股東借此規避責任。這些情形在實務中常見于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行為,考生需通過有序列表梳理關鍵點:
法人人格否認的適用需嚴格滿足法律條件,非任意性規則。股東必須實施了濫用公司獨立地位和有限責任的具體行為,如上述人格混同或過度支配,且該行為直接導致債權人利益嚴重受損,表現為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只有實施濫用行為的股東才承擔連帶責任,其他未參與者不受影響;公司人格否認僅針對具體案件,非全面否定法人資格。實踐中,認定需基于證據鏈,包括財務記錄和交易歷史。考生應理解這些條件的內在邏輯:濫用行為是前提,損害結果是關鍵,責任主體限于直接行為人。復習時,可參考法院判例加深印象,確保答題時精準引用法條。
針對這一考點,系統化備考能提升得分率。首先,精讀《經濟法》教材相關章節,結合斯爾教育基礎班課程構建知識框架。其次,通過習題班強化應用,重點演練歷年真題中的案例分析,識別濫用股東權利的模式。斯爾題庫APP提供免費章節練習和模擬試卷,涵蓋人格混同等高頻題型,建議每日刷題鞏固。2026年報名時間為6月12日至7月2日,考生應提前規劃復習周期。備考步驟可歸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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