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是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科目的高頻考點,考生需重點掌握其法律定義、設立條件及合伙人責任。根據《合伙企業法》,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意味著當企業財產不足償付債務時,合伙人需以個人財產清償,且債權人可向任一合伙人主張權利。2026年中級會計考試將于9月5日至6日舉行,報名時間為6月12日至7月2日,考生應提前復習該考點,確保在選擇題和簡答題中準確作答。設立普通合伙企業涉及合伙人協商、協議簽訂和注冊流程,核心在于理解無限連帶責任的法律內涵,避免考試失分。

設立普通合伙企業需滿足多項法定要求,首要條件是合伙人資格。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但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合伙協議是設立基礎,必須書面訂立,內容包括企業名稱、經營場所、經營范圍、合伙人出資方式及數額、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機制等。出資要求靈活,合伙人可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或勞務出資,但需評估作價并載入協議。企業名稱應標明“普通合伙”字樣,避免與有限合伙企業混淆。此外,設立時需確保合伙人數量不少于兩人,且所有合伙人同意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些要求在考試中常以案例分析形式出現,考生需結合《合伙企業法》條文記憶,例如無限責任指債務清償不限于企業財產,連帶責任則強調債權人可向任一合伙人追索。
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流程分步有序,考生需熟悉每個環節以應對考試實操題。步,合伙人協商并簽訂合伙協議。協議需明確各合伙人權利義務,包括出資比例、決策機制和退出條款,建議使用標準模板避免遺漏關鍵內容。第二步,確定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名稱需經市場監管部門預先核準,場所應提供租賃或產權證明。第三步,合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出資方式多樣,如現金需存入指定賬戶,實物或知識產權需辦理過戶手續,勞務出資則需約定服務期限。第四步,向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合伙協議、名稱核準書、出資證明和身份文件,提交至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第五步,領取營業執照。審核通過后,領取執照并完成稅務登記、銀行開戶等后續事宜。整個流程通常在數周內完成,考試中可能要求考生排序或解釋步驟細節。
中級會計考試對普通合伙企業設立的考點聚焦于無限連帶責任和設立瑕疵處理。無限責任強調合伙人個人財產清償債務,連帶責任則涉及債權人追索權,常以簡答題考查。設立瑕疵如協議無效或出資不足,可能導致企業設立失敗或合伙人糾紛,考題多結合案例要求考生分析法律后果。備考時,考生應優先掌握《合伙企業法》第三章內容,利用斯爾教育《打好基礎》資料系統學習考點。針對練習,斯爾題庫APP提供免費章節練習和歷年真題,涵蓋設立流程模擬題,幫助鞏固知識。2026年考試大綱預計保持穩定,考生可結合斯爾基礎班課程深化理解,重點復習合伙人責任和協議條款等高頻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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